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吗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9-05-31 14:38) 点击:1007 |
强奸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。由于现在网络的广泛传播,很多未成年人都比较早熟,早早的谈恋爱,恋爱对象可能是同龄人,也可能是年纪比较大的成年人。当未成年人自愿与成年人发生关系,成年人是否构成强奸呢? 1、与哪些人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? (1)强奸已满14周岁的妇女。 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构成强奸罪。也就是说,与14周岁以上的妇女发生关系,要求要用暴力等强制性的手段,不顾妇女意愿强奸妇女的,才构成强奸罪。 (2)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。 《刑法》明确规定,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,不论幼女是不是同意发生关系,都构成强奸罪。 2、哪些人会构成强奸罪? (1)年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; (2)共同犯罪中,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人的妇女。 3、强奸罪会怎么处罚? (1)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 (2)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①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②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④二人以上轮奸的;⑤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 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谈恋爱或者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,都会构成强奸罪。在被强奸或者被猥亵,未成年人一定要及时告知家人,让家人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,及时找个律师,未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。 本文转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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