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一方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?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9-05-31 14:40) 点击:985 |
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,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夫妻一方所取得的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?哪些是属于工资的范畴? 关于夫妻一方的工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个问题上,首先你要知道工资包括哪些范围。想必这个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,以为就是每个月打到工资卡上的金额,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是准确。 国务院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第4条规定,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: (1)计时工资; (2)计件工资; (3)奖金; (4)津贴和补贴; (5)加班加点工资; (6)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 另外,劳动部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53条规定:“劳动法中的‘工资’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,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一般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。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。包括: (1)生产奖; (2)节约奖; (3)劳动竞赛奖; (4)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; (5)其他奖金。” 因此,我们可以知道工资、奖金、津贴收入等属工资的范畴。 那么,夫妻一方的工资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,关键在于判断取得时间。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获得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包括基本工资、补贴、福利、奖金、兼职劳动报酬等等,也称之为“月总收入”或“年总收入”。 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,不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,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,这样的协议是对双方有约束力的。当夫妻双方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纠纷,我们建议最好事前找个夫妻共同财产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。 本文转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立即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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